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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论文“想买就买”导师也该一并受过

※发布时间:2024-3-6 14:04:20   ※发布作者:佚名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日前,、厦门大学两名学生的硕士论文雷同引发热议,两所大学调查后认定二人有学术不端行为,分别收回、注销其所获学位证书。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尽育部门和高校对“论文代写、买卖”现象始终保持“铁腕整治”的态势,但仍有不少“论文枪手”藏身网络平台,个别毕业生又蒙混过关,“论文代写、买卖”现象禁而不绝。(8月16日)

  “论文代写、买卖”现象的存在,导师、学校以及电商平台的责任不可推卸,必须采取措施堵住这些漏洞。

  买回来的论文,绝大部分都是毫无学术价值的垃圾论文。但一部分导师平时对学生处于“放羊”状态,加上学校监管的缺失,毕业论文只要过了查重一关,大多数都被“网开一面”,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少数不学无术学生的论文“想买就买”等学术不端行为。对此,导师、学校的监管责任难以推卸。

  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,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、学术规范教育,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,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完成进行审查;指导教师未履行职责,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,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、记过处分;情节严重的,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。

  因此,只要导师能够对学生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了如指掌,学生也就不可能有“论文代写、买卖”的可乘之机。而学校加强对导师的监管,对导师疏于管理、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惩处,才能敦促他们切切实实做好学生的论文指导工作。

  当然,各类网络电商平台对于“论文代写、期刊代发”等商家监管不到位,也让各类“代写商家”有了土壤。因而,电商平台应当加大对这些商家的审核、监管。而对电商平台监督不力,甚至合伙参与经营、诈骗的,有关部门当依法予以严厉惩罚和制裁。

  零铁腕整治“论文代写、买卖”等学术不端行为,一定要堵住各个环节的监管漏洞,并让违规违法者付出的代价,如此方能有效遏制此类学术不端行为。